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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交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16:00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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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提升首府文明城市形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使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安全、更畅通,按照《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了委系统交通委员会,切实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好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各项任务。

一、成立交通委员会

任:云文清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副主任:王旺盛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兴建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院君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苏日娜市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王大伟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市卫生健康委副调研员

温志海市卫生健康委副调研员

成员:李恒善市第一医院党委书记

市第一医院院长

李桂梅市第二医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云耀峰市蒙医中医医院党总支书记

市蒙医中医医院院长

市口腔医院党总支书记

董圆满市口腔医院院长

伊 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市老龄办党支部书记、主任

席艳华 呼和浩特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赵锦明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

张虎晓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刘义祥市第三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徐能智市职业病医院党支部书记

赵利军市职业病医院院长

王亚立市健教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刘培俊市爱卫办主任

韩文增市卫生考务培训中心党支部书记

武俊文市卫生考务培训中心主任

张海青市计划生育协会党支部书记、秘书长

亢海云市老年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委机关各科室长

交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兴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机关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学交法、守交法走在前、做表率,争做文明好市民。

(二)组织单位驾驶员、交通参与者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交通文明秩序承诺书,向单位作出承诺并付诸实践。

(三)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先、奖惩制度相关挂钩。

(四)委直属各单位要成立交通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机关全体人员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工作标准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将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考评,完善制度。各单位要结合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加强职工文明规范考核考评力度,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人员或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人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落实相关奖惩制度。

    附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交通文明秩序承诺书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