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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呼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4-06 10:00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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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呼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于2021年3月17日,按照原卫生部《新生儿诊断技术管理办法》7个相关配套文件,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评审标准》,对呼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进行了现场校验评审,根据专家组的校验结论,经研究,同意呼市妇幼保健院继续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服务项目,并对校验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可疑阳性及阳性患儿召回的方式单一,缺乏微信、短信和书面的资料;未建立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成的召回、追踪随访工作模式;

2.筛查、诊断及治疗衔接机制不完善,可疑阳性和阳性患儿转诊率低于95%;未将新生儿疾病筛查追踪随访率及召回率纳入院、科两级质控指标。

3.部分血片采集血斑直径小于8毫米;实验室对失控原因进行分析,但没有按实验室室间失控处理程序执行。

二、整改要求:

1.完善可疑阳性及阳性患儿召回方式,建立健全筛查、诊断与治疗的衔接机制,确保阳性病例及时诊断、治疗;

2.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和进修,加强实验室室内质控,定期评价筛查质量;

3.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追踪、随访及召回数据的统计、分析制度;

4.加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全程质量监控管理,建全定期联系机制,承担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各相关科室定期召开沟通反馈会,定期评价筛查质量,持续改进,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质量。

三、整改时限

呼市妇幼保健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管理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进行整改,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呼市卫生健康委。

玉泉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呼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该院尽快落实整改要求,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我监督检查,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价,确保依法执业、规范服务。

我委将适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如发现上述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将暂停实施相应技术。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