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国家宪法宣传周,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委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委系统“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
附件:宪法宣传标语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委系统
“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委系统内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牢固树立宪法意识,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法治呼和浩特建设、法治卫生健康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营造宪法精神
三、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12月7日(周一)
四、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单位结合实际,把宪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社会热点、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确定贴近实际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营造浓厚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1.通过门户网站以通栏、浮窗等形式开辟宪法专题栏目。
责任科室及单位:办公室、委属各单位、各旗县区卫健委
2.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形式展示或播放宣传标语。
责任科室及单位:健康宣传科、委属各单位、各旗县区卫健委
(二)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
3.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发挥国家机关宪法学习的头雁作用,做到人手一本宪法,带头通读一次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责任科室及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旗县区卫健委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特点,围绕自身职能,广泛开展集中宣传、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各单位于12月9日前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总结及图片、视频资料通过OA系统报市卫健委法规科。(联系人:董文博;联系电话:4606606)。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宪法宣传周”活动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宪法意识提升。
(三)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对开展的各项专题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提高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
附件
宪法宣传标语
1.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树立宪法权威,增强法治意识
3.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呼和浩特
4.弘扬宪法精神 培育法治信仰
5.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6.学法用法守法 利国利民利家
7.增强宪法观念 维护宪法权威
8.法律连着你我他 遵纪守法靠大家
9.法治首府你我同创 和谐青城你我共享
10.学法源于一点一滴 守法始于一言一行
11.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12.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1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14.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15.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16.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17.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1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