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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卫生健康委系统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30 16:00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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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民法典,引导人民群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委系统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现就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让社会公众掌握民法典知识,维护切身利益,有利于推动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民法典以法典的形式固化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表述,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深远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市卫生健康委系统内,把民法典宣传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制定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守法普法重点工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市卫生健康委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学习宣传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匡正社会风气、构建诚信社会,让民法的理念和原则成为法律的约束和道德的准则。

四、活动安排及任务分工

(一)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1.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

2.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

3.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或网络形式旁听庭审。(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

4.紧紧围绕服务“六稳”落实“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各级卫生监督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

5.在社会层面营造宣传氛围。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载体,在面向群众服务场所展示民法典宣传标语等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开展)

(二)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

6.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总体教学计划,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呼市卫生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

7.将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呼市卫生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

(三)创新民法典宣传形式

8.积极开展网络宣传。充分运用“网、端、微、屏”等平台,通过文字、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新媒体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

9.注重运用《民法典开讲》公益系列讲座和民法典公益宣传片等优质内容,以转载、网评文章、政策解读等形式,多角度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服务群众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群众需求,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

(三)落实普法责任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执法活动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让人们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民法典知识。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宣传实效。20201221日前,将开展民法典宣传总结及开展宣传活动的信息、图片等资料通过OA平台报送至市卫健委法规科。

人:董文博

联系电话:460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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