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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5 19:09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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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市卫生健康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20611

 

附件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须公开;二是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三是及时快捷,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四是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提高综合效果;五是有利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六是符合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兴建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委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常务)

  员: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委属各单位行政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

1.围绕法治卫生健康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一是把政务公开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征求意见等制度,以政务信息及时、充分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机构改革后,及时更新本单位的新名称、新职能,调整修改本单位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信息、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主要负责人姓名、简历等信息。及时更新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公开平台上设置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标准电子文本格式展示,且公开要素包含完整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等。

2.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等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展及时在相关平台予以发布。三是做好重大卫生建设项目和医疗卫生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配置信息公开。

3.加强舆情监测和热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和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完善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的回应。

()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加强整合和规范管理,统筹推进“健康呼和浩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政民互动。

()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合法合规答复。

2.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提高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四、具体要求

()加强领导。优化调整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专人承担具体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拓宽渠道。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发布载体,强化媒体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发布卫生健康工作信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健全制度。优化完善公开程序,对拟公开的内容建立完善审查制度,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泄密。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