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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布鲁菌病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5 19:08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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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布鲁菌病诊疗工作,提高治愈率,有效控制布鲁菌病发生和流行,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呼和浩特市布鲁菌病、肺结核病免费治疗方案(试行)》(呼卫健字〔2019262 号)中布鲁菌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调整,市地方病防治中心不再承担布鲁菌病诊疗工作,调整后布鲁菌病定点机构如下:

市职业病医院、市第二医院、旗县级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旗县卫生健康委备案的负责诊疗布鲁菌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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