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布鲁菌病诊疗工作,提高治愈率,有效控制布鲁菌病发生和流行,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呼和浩特市布鲁菌病、肺结核病免费治疗方案(试行)》(呼卫健字〔2019〕262 号)中布鲁菌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调整,市地方病防治中心不再承担布鲁菌病诊疗工作,调整后布鲁菌病定点机构如下:
市职业病医院、市第二医院、旗县级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旗县卫生健康委备案的负责诊疗布鲁菌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2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