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向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呼和浩特市职业病防治院迁址新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收悉,依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委对拟设置的医院进行了设置审批前公示。根据审核、公示情况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按照以下要求设置呼和浩特市职业病防治院。
一、医疗机构名称:呼和浩特市职业病防治院
二、医疗机构类别:职业病防治院
三、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赵利军
四、医疗机构负责人:赵利军
五、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六、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七、医疗机构床位数:200张
八、医疗机构选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沙良物流园区西侧。
九、诊疗科目:急诊室、职业健康监护科、物理因素科、职业中毒科、职业性肺病科、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室、普通外科、普通内科、眼科、耳鼻喉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物理诊断科、消毒供应科、病案室等。
十、建设时间: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十一、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