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地方病目标责任书中各项工作,深入推动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工作方案》,经请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工作方案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落实《地方病防治
专项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呼和浩特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各项防控举措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当前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确保如期实现控制和消除地方病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及时发现控制动物间鼠疫疫情,坚决防止人间鼠疫疫情发生;布鲁氏菌病达到控制标准,减少人间布病疫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二)具体目标。
1. 现症地方病病人全部得到有效救治。
2. 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病区人居环境普遍改善,环境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群众防治意识有效提高,形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习惯。
3. 防控体系得到稳固加强,科技成果得到推广应用。
二、进度安排
(一)2019年度。
1. 安排部署阶段(第一季度)。各地成立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部署推进会,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完成与病区旗县人民政府签订《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工作。
2. 组织实施阶段(第二季度)。按照《呼和浩特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要求,开展本年度现症病人救治管理、监测、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3. 督导评估阶段(第三、四季度)。第三季度开展全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中期评估工作,对各旗县区工作进行督导评查,找出问题短板,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第四季度对工作再动员再推进,年末开展总结工作,撰写工作报告,编制下年度工作计划。
(二)2020年度。
1. 组织实施阶段(第一、第二季度)。按照《呼和浩特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要求,开展本年度综合防控、现症病人救治管理、监测、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2. 督导评估阶段(第三季度)。开展全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终期评估工作,撰写终期评估报告。
3. 总结验收阶段(第四季度)。对地方病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进行系统性总结、验收,实现各病种控制、消除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职责。各地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地方病防治作为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细化各项目标职责,切实做好防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进度,推动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目标责任书》及本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路线图、进度表,明确时间点,确定责任人。注重合理分工,科学制定方案,高效、有序推动各项防控工作开展。
(三)加强沟通协作,完善防控体系。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同其他部门的会商协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摸清现症病人底数,深入推进开展各病种的监测与评价,完善综合防控体系。
(四)完善台账制度,落实防控措施。要建立完善分病种台账制度,按照《目标责任书》中的任务要求,协调有关部门有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现症病人治疗管理工作,落实“六大行动”各项举措,实现地方病的控制和消除目标。
四、考核评估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专项考核评估方案,制定评估细则,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考核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将于2019年、2020年分别开展中期及终期评估,对各地工作实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附件:1. 分病种目标任务
2. 具体工作进度表
附件1
分病种目标任务
病种 | 2019年 | 2020年 |
碘缺乏病 | 1.掌握全市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分布情况。 2.掌握人群碘营养状况,动态评价内外环境碘含量变化及病情的消长趋势。 3.加强旗县区级尿碘实验室建设,推动全市碘缺乏病防治能力建设。 4.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 |
饮水型氟中毒 | 1.完成全部水氟样品采集、检测及结果上报工作;完成全部病情调查及结果上报工作。 2.完成2019年度监测工作。 3.全部病区旗县完成饮水型氟中毒控制评价县级自查,完成全部病区饮水型氟中毒控制评价市级复查工作。 | 1.完成2020年度监测工作。 2.全部氟中毒地区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饮用水氟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所有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旗县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
饮水型砷中毒 | 1.完成2019年监测任务。 2.完成全部水砷样品采集、检测及结果上报工作;完成全部病情调查及结果上报工作。 3.全部病区和高砷地区旗县完成饮水型砷中毒消除评价自查工作,完成饮水型砷中毒消除评价市级复查工作。 | 1.完成2020年度监测工作。 2.全部砷中毒地区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饮用水砷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所有饮水型砷中毒病区和高砷地区旗县达到国家消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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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氏菌病 | 5个农区旗县全部设立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布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控工作模式。建立布病信息化管理系统,病例实施个案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患者诊断、治疗及管理信息等。以旗县为单位,慢性化率降低到15%以下。 | 全部病例实施个案信息化管理,规范信息监测和评价、评估体系。以旗县为单位,实现基本控制布病的目标。 |
鼠疫 | 市地病中心实验室要具备48小时内完成鼠疫病原体检测能力,鼠疫PCR检测能力达到100%。鼠疫应急演练培训基地建设完成100%。武川县鼠疫监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达到80%以上。 | 武川县鼠疫监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达到90%以上,具备48小时内完成鼠疫病原体检测的能力,鼠疫PCR检测能力达到100%。 |
附件2
具体工作进度表
表1 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进度表
内容 | 完成时间 |
组织年度碘实验室外质控考核工作。 | 每年度1-4月 |
市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培训工作。 | 每年度2-3月 |
市级开展培训,启动各项工作。 | 每年度3-4月 |
完成碘缺乏病和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现场工作。 | 每年度3-7月 |
通过碘缺乏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碘缺乏病和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数据,以及克汀病个案管理数据。 | 每年度9月 |
上报碘缺乏病监测报告和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报告。 | 每年度10月 |
市级、旗县区组织“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 | 每年度5月 |
结合项目工作,市级完成克汀病病人的复核工作。 | 2019年上半年 |
依照《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完成县级自评和市级复查。 | 2019年年底 |
完成自治区抽查。全部旗县区实现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水源性高碘危害得意有效控制。 | 2020年年底 |
表2 饮水型氟砷中毒防治工作进度表
内容 | 完成时间 |
1. 制定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开展培训。 | 2019年2-3月 |
2. 开展2019年度综合防控、现症病人救治、随访、监测、健康教育等工作,完成工作督导。 | 2019年3-10月 |
3. 三年攻坚行动中期评估。 | 2019年8-11月 |
4. 病区旗县将资料汇总分析,撰写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并报同级卫生健康委。 | 2019年11月中旬 |
5. 市级完成数据汇总、分析及撰写项目技术报告,有关资料报送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资料报至同级人民政府,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 2019年11月底 |
6. 开展2020年度综合防控、现症病人救治、随访、监测、健康教育等工作,完成工作督导。 | 2020年1-12月 |
7. 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 | 2020年8-11月 |
表3 鼠疫防治工作进度表
内容 | 完成时间 |
1. 开展2019年度武川县鼠疫监测工作。 | 2019年3-12月 |
2. 三年攻坚行动中期评估。 | 2019年8-11月 |
3. 完成对鼠疫应急演练培训基地及验收工作。 | 2019年10月 |
4. 完成武川县PCR检测,鼠疫应急演练培训基地全部建成,武川县鼠疫监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达到80%以上。 | 2019年年底 |
5. 开展2020年度武川县鼠疫监测工作。 | 2020年1-12月 |
6. 召开2020年全市鼠疫防治工作会议。 | 2020年2月 |
7. 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 | 2020年8-11月 |
8. 武川县鼠疫监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达到90%以上。 | 2020年年底 |
表4 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进度表
内容 | 完成时间 |
1. 开展2019年高危人群筛查、监测点病原学监测、病人治疗、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工作。 | 2019年1-12月 |
2. 三年攻坚行动中期评估。 | 2019年8-11月 |
3. 5个农区旗县全部设立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布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控工作模式。建立布病信息化管理系统,病例实施个案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患者诊断、治疗及管理信息等。以旗县为单位,慢性化率降低到15%以下。 | 2019年年底 |
4. 开展2020年高危人群筛查、监测点病原学监测、病人治疗、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工作。 | 2020年1-12月 |
5. 召开2020年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会。 | 2020年2月 |
6. 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 | 2020年8-11月 |
7. 以旗县为单位,每个旗县完成高危人群筛查1000人份(其中500人份个案调查)任务;监测点病原学监测数量应当不少于急性期病人的20%,如病例数不足50人,应当全部进行细菌分离培养。不足20株全部送检;建档率100%,规范化治疗率90%以上;治愈率80%以上,慢性化率15%以下;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行为干预实现3年重点地区覆盖(约30%的乡镇);重点职业人群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联合开展爆发疫情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处理率达到100%。 | 2020年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