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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3 16:46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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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卫生计生委对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葛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副组长:薛俊亮   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科长

秦三平   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

于东升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副院长

李花明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员:李春峰   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科员

汪洋杰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白志坚   内蒙古第三医院主治医师

董连英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白亚杰   市疾控中心主治医师

张飞燕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护师

郭晓红   市疾控中心检验技师

杨俊梅   市疾控中心主治医师

     回民区医院副主任医师

领导小组下设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

二、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李春峰

项目执行主任:白志坚

  员:汪洋杰、董连英、白亚杰、张飞燕、郭晓红、杨俊梅、孔凡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起草制定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与救治救助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开展精神卫生工作,负责精神卫生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具体负责精神卫生日常工作,承担辖区精神卫生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旗县区开展对口帮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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