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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二孩、三孩家庭一次性育儿津贴发放政策解答

发布日期:2023-10-19 16:01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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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4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呼和浩特市户籍家庭,发放一次性育儿津贴5000元,现对相关政策解释如下:

一、发放应具备条件

1.二孩、三孩出生在我市《通知》颁布之日以后(从2023年8月24日开始,包括2023年8月24日)。

2.离异或丧偶的家庭,再婚后与现配偶生育了2个子女3个子女,始终本着一对夫妻为单位计算,再婚夫妻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3.第一胎为双胞胎家庭按照二孩家庭计算,第一胎已经生育1个子女,又生育了双胞胎,按照二孩、三孩家庭进行申领。第一胎为双胞胎,第二胎为双胞胎或三胞胎的按照三孩家庭进行申领。

4.第一胎为三胞胎家庭按照二孩、三孩家庭进行申领第一胎已经生育1个子女,第二胎为三胞胎的按照二孩、三孩家庭进行申领

5. 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孩子死亡,之后再生育第2个孩子按照二孩家庭进行申领,再生育第3个孩子按照三孩家庭进行申领

6.收养的子女不列入家庭子女数统计。

7.夫妻双方户籍地均为呼和浩特市或一方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的,且孩子户口为呼和浩特市户籍

8.如丧偶或离异的,给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并且实际照料子女的一方发放,如双方分别抚养并且照料,各领取一次性育儿津贴的50%

二、居民如何申领

需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二孩三孩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为呼市)社区(村居)填报申请表,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地的且夫妻双方均呼市户籍的,需要提供另一方户籍地出具的未申请一次性育儿津贴证明。审批通过后由所在旗县区卫生健康委次年通过银行账号发放到群众手里。

三、发放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二孩、三孩,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如当年未申领,可在下一年度进行申领。

各旗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地区

咨询电话

新城区卫生健康委

0471-6218572

回民区卫生健康委

0471-3820587

玉泉区卫生健康委

0471-6590820

赛罕区卫生健康委

0471-3121324

土左旗卫生健康委

0471-8119549

托县卫生健康委

0471-8514904

和林县卫生健康委

0471-7380885

清水河县卫生健康委

0471-7912043

武川县卫生健康委

0471-8820568

附件:呼和浩特市二孩、三孩家庭一次性育儿津贴发放申请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