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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报告及附表(本级)

发布日期:2024-10-09 19:06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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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卫生健康行政单位。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呼党办通〔2019〕25 号),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办法和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市老年健康工作。

13.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科室包括:

内设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科、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科技教育科、健康宣传科、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与药物政策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干部保健科、蒙中医药服务管理科、蒙中医药传承发展科、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共 22 个科室。

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三医院、呼和浩特市蒙中医院、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和浩特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计划生育协会、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呼和浩特120 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呼和浩特市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呼和浩特市职业病医院、呼和浩特市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共 15 家二级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深化“三医”联动协同改革为抓手,不断强化卫生健康服务保障

(一)深入推进城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依托呼市辖区3家三级综合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纵向联合市四区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新城区、赛罕区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玉泉区与市第一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了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截至11月底,各医疗集团分级诊疗累计上转患者239人,下转患者6155人,下派专家 420人次。

(二)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旗县医院牵头,整合辖区69个基层医疗组建医共体(总医院)5个,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由旗县政府领导同志担任主任,推进县乡“七统一”(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品耗材、信息化和绩效考核)一体化管理。清水河县医院建立了12支对口帮扶团队,组建了16个县乡村三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巡诊。武川县医院抽调医技人员54名,组成基层帮扶团队。

(三)推进三医联动协同改革。制定出台了医改政策性文件6个,为推进医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市直属公立医院实行人员备案制管理2477名。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截至10月31日,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512个品种,平均降幅50%以上;耗材集中带量采购38类,平均降幅80%以上。全市3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启动DIP支付方式改革,城乡居民住院次均费用降幅8.53%,实际报销比例提高4.2%;职工住院次均费用降幅5.01%,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5%。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371项,影像类项目平均降幅25%;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察费医保100%报销。

二、以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引领,推进全市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一)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获批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北京友谊医院派出专家出诊86名。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挂牌“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派驻21名学术带头人或业务骨干,20 名临床医技专家,搭建胃肠肿瘤外科等10个重点学科,已开展新项目23项,医院的门诊量同比增加了53%,手术量增加了90%。

(二)建设国家级医学分中心5个。市第一医院变态反应中心填补自治区变态反应专科的空白,荣登中国医院排行榜(复旦版)提名医院第6位。市第二医院肝病中心开展新业务/新技术13项,已开展微创介入、消融手术340余例。市中医蒙医医院针灸分中心获批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单位。市中蒙医院国家睡眠医学分中心开诊运行,截至11月底已接诊患者1400余人次。市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成为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作中心,年门诊量2.2万余人次,年住院患者4000余人次,床位使用率95%以上。

(三)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开展首府地区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攻坚行动,市级公立医院建设重点专科12个,旗县区公立医院建设“名专科”20个。市第一医院顺利晋升“三甲”医院。市口腔医院挂牌“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并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5个旗县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加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市、县医院建成急诊急救中心16个。创建社区医院2个。

(四)推动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依托“双首”健康行动,引进挂职副院长8名,参与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北京专家学者来呼开展学术讲座、教学查房、病例讨论1623次,专家出诊、会诊662次,开展新业务/新技术37项,对接转诊北京25次。发挥“名医”效应,市中医蒙医医院建立名医工作室4个和蒙医治疗骨质疏松国际合作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6家旗县级中蒙医院被确定为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共推广适宜技术121项,培训人数1188人。

三、以重点工程、人才队伍、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不断健全完善卫生服务体系

(一)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首都医科大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敕勒川医院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门诊楼改扩建项目完成工程量13%,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扩建项目完成工程量的10%。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57%,市精神卫生中心完成工程量的26.4%,市职业病防治院完成工程量的30.3%, 市中蒙医院医养中心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87.9%;市中蒙医院综合治疗楼项目地基开挖。赛罕区大学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土左旗金川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完成室内装修。新城区医院新建项目和清水河县医院业务用房项目开工建设;回民区医院和玉泉区医院办理前期手续;武川县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和装饰;和林县盛乐园区卫生院建设项目完工。

(二)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医院、托县医院、和林县医院、清水河县医院和土左旗医院互联网医院完成建设。14家公立医院的微信公众号服务和全市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医疗机构导航、家庭医护等功能全部接入自治区“蒙速办”APP,不断丰富市民看病就医的“一站式”服务内容。智慧急救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平台进入施工阶段。

(三)建设高质量卫生人才队伍。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医护人员91名外出跟岗培训、研修学习,培养紧缺医护人才155人;分三批引进具有高学历、高层次人才126人,公开招聘59人。

四、以重点传染病防控为主线,不断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按照国家、自治区疾控局安排部署,我市利用流感监测网络开展新冠病毒监测(哨点医院)、新冠病毒变异株监测、社区监测工作,同时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截至10月31日全市报告法定传染23种26906例,报告发病率为777.83/10万,报告发病数与2022年同期比较上升了192.52%。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5种22510例,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81.30%,居前3位的病种为新冠病毒感染、肝炎和布病,报告丙类传染病8种4396例,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67.56%,居前3位的病种为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和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二)强化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全市107家乡级预防接种单位智能恒温医用冰箱配备率100%。建成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96家,标准化建设率89.6%,实现了预防接种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三)紧急处置鼠疫突发事件。2023年8月6日,我市发生1起3例输入性人间鼠疫疫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市首起3例输入性人间鼠疫疫情,共隔离医学观察180名直接接触者和212名风险人群,在1个最长潜伏期内完成处置并解除疫情风险,以最短时间、最小代价、最小范围控制疫情风险,全力保障了首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护佑了首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提升突发事件处置应急能力。建立了自治区、呼市两级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自治区、呼市两级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和 120 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建立以呼和浩特 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为核心的医疗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组建市级应急救援队11支,市、县疾控应急队伍28支,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涵盖综合救治、心理干预、卫生监督、中毒、流调、实验室检测、消杀等多领域,形成分区域、分专业全市协同的工作格局。院前急救网络内车辆共计174辆。

五、以提升“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质量为目标,不断夯实民生基础。

(一)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发放全市二孩、三孩家庭一次性育儿津贴及托育机构照护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二孩、三孩,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对入托的3岁以下婴幼儿,给予托育机构每人每年600元的照护补贴。

(二)稳步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有144家,托位数10572个,普惠托位数占56%。米亚蒙台梭利托育园被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托育机构,嗨妈呗童托育园、暖嘟嘟托育园被确定为全区第一批社区示范托育机构。多乐小熊托育园、抱抱熊托育园等8家机构确定为全市托育示范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全市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

(三)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全市养老机构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内设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毗邻建设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占全市养老机构的82.69%,录入国家医养结合监测系统医养结合机构37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达到80%以上。评为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10个,创建全市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60个。2023年,呼和浩特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启动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东城颐康养老院3家安宁疗护中心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44,999.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14,085.35万元,增长 45.56%,变动原因:追加了公立医院改革与工质量发展项目经费和疫情尾款;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9,773.35万元,增长 -17.8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44,999.4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4,329.2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9,627.64万元,增长 -17.84%,变动原因:疫情结束,疫情保障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670.2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45.71万元,增长-17.86%,变动原因:沉淀资金处置交回财政。

    (二)支出决算总计 44,999.4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4,999.3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9,103.24万元,增长 -16.83%,变动原因:疫情结束,疫情保障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9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以前年度其他资金累计盈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70.11万元,增长 -99.99%,变动原因:上年度年末结转疫情防控经费本年度已支出;沉淀资金处置交回财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4,329.2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057.58万元,占 54.27%;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169.65万元,占 34.22%;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5,102.00万元,占 11.51%。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4,999.3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302.22万元,占 2.89%;

    本年项目支出 43,697.12万元,占 97.1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39,381.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67.38万元,增长 27.39%,变动原因:追加了公立医院改革与工质量发展项目经费和疫情尾款;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8,907.50万元,增长-18.45%,变动原因:疫情结束,疫情保障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4,211.72万元。与年初预算 30,914.0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78.3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1.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1.19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是预算外追加的用于各类税、费等缴费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74.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04.4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00.96万元,支出决算1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了新增退休人员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0.73万元,支出决算8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人员调动。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6.74万元,支出决算5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人员调动。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退休人员追加丧葬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3,859.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912.89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96.89万元,支出决算91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80万元,支出决算4,86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9.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经费中含红十字会捐款,用于支付疫情期间闭环管理酒店欠款。

3.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12234.26万元,支出决算59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本级预算经费下拨旗县区。

4.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2819万元,支出决算98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本级预算经费下拨旗县区、委属单位。

5.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1223万元,支出决算11,86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项包含集中隔离点、永久方舱、精神卫生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建设款以及疫情欠款等。

6.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130万元,支出决算75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追加了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经费。

7.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352.6万元,支出决算35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本级预算经费下拨旗县区、委属单位。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1.38万元,支出决算3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动。

9.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疾病应急救助资金为上级拨款经费。

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7908.35万元,支出决算3,48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本级预算经费下拨旗县区、委属单位。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75.8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3.8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2万元,支出决算6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动。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2.58万元,支出决算1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302.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24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0.22万元、津贴补贴585.23万元、奖金21.3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0.39万元、离休费28.91万元、退休费90.24万元、抚恤金19.12万元、住房公积金63.25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5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87万元、印刷费0.8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14万元、邮电费2.11万元、差旅费18.31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2,909.5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64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0.64万元,用于挂职干部补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6,05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9.67万元、印刷费15.81万元、邮电费1.31万元、取暖费5.37万元、物业管理费47.38万元、差旅费10.27万元、租赁费4863万元、培训费221.14万元、专用材料费3,492.82万元、劳务费10.1万元、委托业务费6478.16万元、福利费1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9.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2等。

   (三)资本性支出 6,851.12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5360.22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140.37万元、大型修缮 1,343.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53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50万元,支出决算 0.47万元,完成预算的 9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50万元,支出决算 0.47万元,完成预算的 94.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本年项目已完成。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47万元,占 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涉及。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本单位不涉及。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涉及。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涉及。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4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47万元,接待5 批次,43 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国家、自治区专家组巡查、调研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本单位不涉及。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31万元,增长 192.96%,变动原因:上年受疫情影响减少了接待次数。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5,169.6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659.43万元,增长 -9.86%,变动原因:本年支出有所减少。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5169.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建设款。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变动原因: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53.53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8.12万元,增长 -13.17%,变动原因:疫情结束,本年支出有所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2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5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68.8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24.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8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8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18个,共涉及资金229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XX个,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5169.65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市财政局组织对“2022-2023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92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9468万元。其中,市财政局对“2022-2023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1.26分,评级优;“2023 年度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整体执行较好。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且符合行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管理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监管情况完成较好,产出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产出成本指标完成一般,大部分未完成2023 年绩效目标,因项目在建设期,部分指标正在完善升级中。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1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1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共119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62.4万元,执行数为16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中全市在册患者16320人,市卫健委指导各旗县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对情绪暴躁,行为冲动以及既往暴力行为风险的患者要重点关注,尽可能送至重点专科医院进行诊治,执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月通报制度,每月收集汇总各旗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旗县区的督促力度,压实属地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鼠防基地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65万元,执行数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举办了鼠疫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规范处理;精准划定疫点处理范围并组织开展了多轮次灭鼠灭蚤等处理工作;开辟了鼠疫宣传栏,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呼和浩特市鼠疫监测与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已启用。开展固定监测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乡村医生巡诊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2.6万元,执行数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及时下拨市本级预算的42.6万元经费,全部用于巡诊乡村医生燃油等相关补贴。承担巡诊工作的71名乡村医生按照要求每周去为服务人口较少、没有设置村卫生室的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等服务,满足居民的就医需求。2022年所设定目标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创卫”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拨付表彰“创卫”工作中先进集体经费10万元、先进个人经费60万元。2023年拨款的70万元,在本年度内全部按时发放,用于表彰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肯定了“创卫”工作的努力。提升了我市居民的健康生活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取暖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6.35万元,执行数为2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缴纳我单位2023年度办公区域取暖费,为保障单位职工权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基础服务,已全部缴纳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2.40 162.40 162.4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62.40 162.40 162.4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水平,保障贫困严重精神障碍用药,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预防或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市卫健委指导各旗县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对情绪暴躁,行为冲动以及既往暴力行为风险的患者要重点关注,尽可能送至重点专科医院进行诊治,执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月通报制度,每月收集汇总各旗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旗县区的督促力度,压实属地责任。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中全市在册患者16320人,报告患病率千分之4.74,规范管理率89%,面访率92.7%,服药率90.25%。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下拨旗县或单位数量 正向 等于 6 6 15 15
质量指标 服药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5 1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免费用药及培训宣传 反向 小于等于 162.4 162.4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定性
提高 提高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相关受益人群满意度 定性
提高 提高 match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鼠防基地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65.00 265.00 265.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65.00 265.00 265.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依托基地开展培训、演练、宣传干预、监测及日常灭鼠和疫区经济处置等任务,全面提升全市鼠疫应急能力 举办了鼠疫鼠疫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规范处理;精准划定疫点处理范围并组织开展了多轮次灭鼠灭蚤等处理工作;开辟了鼠疫宣传栏,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呼和浩特市鼠疫监测与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已启用。开展固定监测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下拨固定监测点 正向 等于 1 1 15 15
质量指标 按照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监测指标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灭鼠工作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工作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265 265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定性
每年完成 完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 提升我市鼠疫应急能力 定性
提高 显著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居民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市本级乡村医生巡诊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2.60 42.60 42.6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2.60 42.60 42.6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市本级乡村医生巡诊补助资金下拨至9个旗县区。 2023年及时下拨市本级预算的42.6万元经费,全部用于巡诊乡村医生燃油等相关补贴。承担巡诊工作的71名乡村医生按照要求每周去为服务人口较少、没有设置村卫生室的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等服务,满足居民的就医需求。2022年所设定目标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村医生巡诊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71 71 5 5
巡诊的自然村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78 178 5 5
巡诊的行政村 正向 大于等于 54 54 5 5
质量指标 巡诊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项目工作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工作按时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补贴资金及时发放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乡村医生巡诊补助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00 500 元/人/月 5 5
项目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2.6 42.6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乡村医生巡诊,让更多村民受益 定性
显著 显著
15 15
可持续影响 保障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定性
显著 显著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巡诊村民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3 % 5 5
乡村医生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创卫”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经费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0.00 70.00 7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0.00 70.00 70.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拨付表彰“创卫”工作中先进集体经费10万元、先进个人经费60万元 2023年拨款的70万元,在本年度内全部按时发放,用于表彰在“创卫”工作中表i现突出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肯定了“创卫”工作的努力。提升了我市居民的健康生活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表彰先进个人个数 正向 等于 200 200 10 10
年度 正向 等于 1 1 5 5
质量指标 资金到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资金拨付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时效指标 拨付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完成
5 5
资金支出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70 70 万元 5 5
项目总成本 正向 大于等于 70 7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我市人居生活环境条件 定性
提升 显著
20 20
可持续影响 我市居民健康水平 定性
提升 显著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相关受益人员满意度 定性
提升 显著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取暖费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6.35 26.35 26.35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6.35 26.35 26.35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市卫健委办公区域取暖费用26.35万元 缴纳我单位2023年度办公区域取暖费,为保障单位职工权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基础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取暖时间 正向 等于 6 6 15 15
质量指标 资金到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5 15
时效指标 支出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 反向 小于等于 26.35 26.35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市卫健委办公区域舒适度 定性
提高 显著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相关受益人群满意度 定性
提高 显著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君           联系电话:0471-4615023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