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呼和浩特市结核病防治所成立于1957年,为市卫生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是我市集预防、治疗和科研培训为一体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制订实施、技术指导、疫情监测、防痨宣教、科研培训等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
建所50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全市9个旗县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有效组织了全市肺结核疫情监测与处置、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普及教育、全市结核病防治体系专业人员考核培训等工作。是全市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实施管理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陆续承担了比利时达米恩基金项目、世行贷款/英国赠款、全球基金和中央转移支付结核病控制项目及中盖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等工作。对肺结核病人或可疑病人进行免费检查、对所有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提供抗结核药品治疗优惠政策。
二、机构设置
呼和浩特市结核病防治所现有职工总数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5人。设有办公室、医教科、病房、门诊、药械科、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卡介苗科、项目办、监督监测科、医保科等科室。放射科在运用DR数字化成像技术分析诊断、鉴别结核病方面经验丰富,检验科可进行各种常规化验和生化检查,并开展结核病菌检查及结核菌培养和药敏实验等专科检验项目。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呼和浩特市结核病防治所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2 |
||
3 |
||
4 |
||
5 |
||
6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55.58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0.47万元,超出预算收入204.89万元,原因为疫情防控项目款增加,人员工资上涨等。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378.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78.5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1.58万元;支出总计1131.2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7.3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2.76万元,增长21.40%;支出总计增加242.76万元,增长21.4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防控项目款收入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的变动。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31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47万元,占88.10%;事业收入156.51万元,占11.9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13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97万元,占94.10%;项目支出66.27万元,占5.9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66.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72万元;支出总计1,166.1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89.8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19.64万元,增长23.20%;支出增加219.64万元,增长23.2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防控项目款收入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的变动。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7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10万元,占93.20%;项目支出66.27万元,占6.8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0.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4.76万元,主要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减少9.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45.33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水电费,取暖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较上年增加6.75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利等支出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6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6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公务车的运行及维护。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0万元,用于公务车的运行及维护,车均运维费1.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40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未外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8.87万元,增长(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单位采购电脑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出行;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公务出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471-396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