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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19 15:40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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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属议事协调机构。呼和浩特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实现“五个老有”工作的总体目标,指导全市老龄工作。在全国老龄办及自治区老龄办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2、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3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积极做好老年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保障体系、老年照料服务体系、老年医疗保健体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4、开展优待老年人的尊老敬老活动。协调出台呼和浩特市敬老优待服务政策,督促检查敬老优待政策落实。

5、开展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综合治理老龄问题和发展老龄事业的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6、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老年文化、科普、娱乐、健身、保健等活动。

7协调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加强老龄工作的综合管理,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基层老龄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呼和浩特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

呼和浩特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2个科室:办公室、宣教科。编制6名,现有工作人员6离退休4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61.55万元,比2019年预算594.55万元增加67万元,增长11 %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2020年调入人员经费列入预算,政府加大对老年事业经费投入。

支出预算661.55万元,比2019年预算594.55万元增加67万元,增长11 %,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2020年调入人员经费列入预算,政府加大对老年事业经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经费投入。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61.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1.55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6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元,占比14.30%;项目支出566.95万元,占比85.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61.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1.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72万元增加2.24万元。

2.卫生健康类640.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77.29万元增加63.6万元。

3.住房保障类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4万年增加1.1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6万元,比上年3.23万元增加0.73万元,增长22.6 %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0辆。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6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多虹       联系电话:629202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部门预算公开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