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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14 18:29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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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呼党办通〔201925号),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足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办法和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市老年健康工作。

13.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各所属单位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0年,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共有21个,其中委机关1个,所属事业单位20个。所属事业单位有呼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蒙医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6个医院,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4个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呼市健康教育所、结核病防治所、地方病防治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0医疗急救中心、卫生学校、卫生考务培训中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老年事业服务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为10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22个科室,机关行政编制57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名(46副),科级领导职数39名(4主任科员、21正科、2副主任科员、12副科),核定工勤编制6名;现有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收入安排总计153204.93万元,支出总计153204.93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76,398.19万元,支出总计176,398.19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4446.4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446.4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458.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52.72万元;支出总计61,458.0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077.83万元。主要原因:1、我部门有部分单位属于定额单位,当时做预算的数属于定额,之后收入有所增加,又有追加部分人员工资。导致决算数加大。总收入财政项目补助资金增加,医院业务收入增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有离退休人员正常增资,去世的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临时性任务拨款。

业务收入加大原因是医院患者门诊量增加,医疗质量提高,业务收入增长。总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增加,医院业务收入增长同时,业务支出相应增长。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76,398.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75,412.3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85.89万元;支出总计176,398.1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1,941.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83.6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110.12万元,增长9.40%;支出总计增加15,110.12万元,增长9.4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是业务收入加大原因是医院患者门诊量增加,医疗质量提高,业务收入增长。总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增加,医院业务收入增长同时,业务支出相应增长。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5,41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05.34万元,占33.30%;事业收入116,319.37万元,占66.30%;经营收入162.08万元,占0.10%;其他收入525.53万元,占0.3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1,27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31.11万元,占81.10%;项目支出32,264.20万元,占18.80%;经营支出177.25万元,占0.1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458.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52.72万元;支出总计61,458.0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077.8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57.50万元,增长1.60%;支出增加957.50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782.56万元。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59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1.38万元,占46.70%;项目支出25,346.29万元,占53.3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51.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3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较上年减少1,897.6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部分退休费由社保局发放,取暖费、物业补贴、妇女卫生费等退休费由财政发放,退休费大幅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404.34万元;公用经费1,11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房屋建筑物构建、专用设备购置等,较上年减少540.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专用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0.39万元,支出决算为56.06万元,完成预算的7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9.5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1万元,完成预算的8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55.8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按照财政要求,缩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二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19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6.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39万元,占9.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1万元,占84.90%;公务接待费支出3.07万元,占5.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39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冯小红主任赴日本进行交流合作洽谈;二是受蒙古国首都卫生局邀请,王兴建等赴蒙古国交流访问。较上年增加5.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无购置费,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61万元,用于车辆运行维护保养,车均运维费1.36万元,较上年减少12.5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07万元,接待37批次,共接待365人次。主要用于国家级自治区来我委调研及检查等的接待;。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19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呼市卫生计生委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围绕提高资金运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措施,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2019年我委所有预算项目都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要求设定了绩效目标。(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要求设定了绩效目标时结合项目资金特点,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核,尽量做到绩效目标合规完整,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按照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管理的通知》,年中按时报送了所有预算项目的绩效监控情况表,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到时间过半,支出进度过半。同时根据四个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考核。

根据预算项目的绩效监控情况表对所有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将评价结果与2019年预算编制挂钩,根据确定的年度绩效管理目标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内部业务分工,落实人员及其工作职责,明确时序进度和目标要求,组织实施开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分析项目的组织情况和管理情况,对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绩效目标进行评价。同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019年重点项目有基本公共卫生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133.55万元、公立医院改革市级配套经费2310.12万元、基层医疗机构数字化医学诊断服务体系建设项目5000万元,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分项目进行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综述,并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77万元,比2018年增加2.55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52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00.31万元,2018年增加7,958.53万元,增长136.20%,主要原因是:委属医院迁建及维修改造所申请的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0.21万元,比2018年增加1,170.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委属医院迁建及维修改造所申请的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2.54万元,比2018年增加739.55万元,增长91.00%,主要原因是:委属医院迁建及维修改造所申请的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用于:本部门无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73辆,主要是用于医疗急救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6台(套),主要是医疗设备,比2018年减少10.00台(套),主要原因是废旧设备报废;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58台(套),主要是医疗设备,比2018年减少35.00台(套),主要原因是废旧设备报废。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媛媛    联系电话:0471-461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