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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中心2019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9 12:10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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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3、“三公”经费按“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详细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按政府经济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所属单位,属公共预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数为239人,实有在职人数239人,离休6人,退休186人。机构情况和人员情况,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增加1人,去世1人,转退休4人,调走1人;离休去世1人;退休去世3人,在职转退休4人。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开展疾病监测;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2、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

3、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则与评价。

5、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6、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业务经费的预、决算。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业务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工作职能,下设职能科室7个(中心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后勤保障科、财务科、人事科、质量管理科、科教科);业务科室16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科室6个(流行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慢性病防治科、性病与艾滋病防治科、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科、预防保健门诊部);公共卫生科室6个(营养与食品卫生科、公共卫生监测科、学校卫生科、饮用水卫生科、辐射防护科、职业卫生科);检测科室4个(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物理诊断科、健康体检科)。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总计3877.67万元,支出总计3877.6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58.25万元,减少12%;支出总计减少458.25万元,减少12%减少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退休人员交由社保)。2.项目支出经费减少(疫苗生物制品购置成本费)。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安排收入总计3645.45万元,支出总计3645.4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690.47万元,减少19%;支出减少690.47万元,减少19%。减少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退休人员交由社保)。2.项目支出经费减少(疫苗生物制品购置成本费)。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总计3877.67万元,支出总计3877.6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58.25万元,减少12%;支出总计减少458.25万元,减少12%。减少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退休人员交由社保)。2.项目支出经费减少(疫苗生物制品购置成本费)。

 

(二)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体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合计387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5.45万元,占94%

(三)关于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安排合计3877.6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401.45万元,占88%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安排收入总计3645.45万元,支出总计3645.4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690.47万元,减少19%;支出减少690.47万元,减少19%。减少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退休人员交由社保)。2.项目支出经费减少(疫苗生物制品购置成本费)。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合计364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1.45万元,占93%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1.81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938.66万元、津贴补贴344.44万元、绩效工资610.07万元、未休假补贴24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8.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9.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59万元、住房公积金209.18万元,退休费201.23万元,较上年减少322.2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发放;公用经费169.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3万元、工会经费34.86万元、福利费43.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1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文件压减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没有安排基金支出。

(八)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18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41万元,用于车辆的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检车费等。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其他用车1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99万元。(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1日,中心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2018年无变化;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18年无变化;其他用车142018年无变化。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比2018年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比2018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疾病预防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9年我中心所有预算项目都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要求设定了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