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3、“三公”经费按“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详细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按政府经济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能。承担全市鼠疫、布鲁氏菌病、碘缺乏病、地方性砷中毒、地方性氟中毒等地方病监测、预防、控制及相关研究、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机构情况,属呼和浩特市卫健委二级单位,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机构设置,核定内设科级机构6个:办公室、财务科、鼠疫布病科、氟砷中毒监测控制科、碘缺乏病科、检验科。
3、人员情况,单位编制32人,实有人数32人,退休1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部门应当根据预算表格数据,将综合收支、财政拨款收支与年上年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总计 587.16万元,支出总计587.16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2.16万元,支出452.16万元,其他资金收入135万元,支出13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75.41万元,减少31.92%;支出总计减少343.68万元,下降36.92%。主要原因:
一是2018年增加了人员物业补贴、薪级工资、艰苦地区补贴、未休假补贴补差,共计48.12万元。
二是2018年中央、内蒙、呼市三级政府拨地方病防治项目经费331.5万元
三是2018年其他资金收入比预算减少124.63万元。
四是年底财政收回退休费及在职职工应缴养老保险部分共计79.60万元。
(二)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体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合计58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52.16万元,占 77%;其他收入135 万元,29.85 %。(三)关于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安排合计 587.1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452.16 万元,占77%;其他资金中项目支出135万元,占29.85%;(四) 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安排收入总计452.16万元,支出总计 452.1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20.04 万元,下降41.44%;支出减少388.31万元,下降46.20%。主要原因:
一是2018年增加了人员物业补贴、薪级工资、艰苦地区补贴、未休假补贴补差,共计56.81万元。
二是2018年中央、内蒙、呼市三级政府拨地方病防治项目经费331.5万元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合计45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29.11 万元,占 94.90 %;项目支出 万元,占 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52.1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28.7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94万元、未休假补贴35.43万元、其他津贴补贴46.30万元、绩效工资84.48万元、购房补贴5.9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6.35万元、住房公积金29.03万元、退休费10.32万元,较上年增加4.71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部分;公用经费 1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一人在职转退休,公务费少0.38万元。
(七)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交2018年增减 0(没有基金的可以说:本部门没有安排基金支出,但不能不写)
(八)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5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0.5万元。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18年相比,增减 0万元,增减 0 %。情况的原因:没有。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5.5 万元,用于单位车辆加油费、修理费、保险费、检车费。支出,车均购置费0.92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 0.16 万元。其中: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公务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 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降低)%。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 42.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无,比2018年年初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无。
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比2018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无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比2018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比2018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无;其他用车6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用车,比2018年增加(减少)0 辆,主要原因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8年增加(减少) 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8年增加(减少)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邸学敏 联系电话:6628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