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为保障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结算审计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结算审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比选选取一家结算审计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结算审计单位项目。
2.招标内容:对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呼和浩特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提供结算审计服务,合同金额5769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 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凭证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4.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四、递交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凡是符合比选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本公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基本资料、信用中国截图等有关证明文件;
五、密封要求
比选资料需胶装成册,并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和日期,一式二份。密封口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比选资料,将予以拒收。
在规定时间内,参选机构将比选资料送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经比选,无论比选机构是否中选,其比选资料不予退还(留存作为比选依据)。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
七、资料递交时间和方式
7.1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6:00。
7.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7.3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蒙科聚总部基地B座6楼
邮政编码:010090
联系人:张洪民
联系电话:13384716568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