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 “本机关”)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号牌为陕 U280T8、粤 LZ732T的两辆异地救护车,涉嫌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违规在我市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经本机关核查,上述行为已符合立案条件,本机关已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两起涉嫌非法运营案件正式立案调查。
为保障案件调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规定,请上述车辆相关责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奈伦国际B座2419室、2420室,电话:0471-6626080)接受调查。如不按本公告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接受调查,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202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