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呼和浩特辅宁精神病医院暂停营业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该医疗机构停业。现将停业医疗机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呼和浩特辅宁精神病医院
执业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90号
医疗机构许可证登记号:PDY60674015010517A520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永梅
停业期限:2024年9月23日-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