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号)和《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健字〔2022〕105号)的文件要求,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专项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用于救助发生急危重伤病并需要救助,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将(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符合申请疾病应急救助的1名患者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真实署名反映至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联 系 人:王晓彤
监督举报电话:0471-3122120
电子邮箱:weishengju20086@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科聚总部基地B座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