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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申报评审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5 17:22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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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3〕108号)及《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16号)文件精神,我委对申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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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关问题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471-4606265、4606783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