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3〕108号)及《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16号)文件精神,我委对申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苏乌日恒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关问题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471-4606265、4606783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