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对象
郑州华之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执法决定书文号
呼卫医罚〔2022〕3号
案件基本事实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未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执法结论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