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其中,落实相关知识的普及,我委将通过询价方式选定一家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宣传品制作服务公司: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宣传品制作服务
(二)宣传品参数:
编号 | 分项 | 具体描述 | 数 量 | 单位 |
1 | 工作手册 | 规格:145cm*210cm,220P | 2000 | 本 |
2 | 倡议书 | 规格:540*370mm | 10000 | 份 |
3 | 倡议书(二) | 规格:540*370mm | 10000 | 份 |
4 | 《聘书》 | 规格:木托22cm*27cm、画面设计15cm*20cm | 200 | 个 |
5 | 口罩 | 熔喷布,独立包装,外包装盒、口罩设计 | 20000 | 个 |
6 | 宣传笔记本 | 32K ,PU皮料,封面工艺:压变色,本芯:米黄100克90张,笔记本设计:封面及内文设计排版 | 3000 | 本 |
7 | 雨伞 | 16骨槽钢/防水套款,抗风钢骨伞架,加粗加长中棒,适合1-2人用、雨伞设计 | 1000 | 把 |
8 | 水杯 | 保温杯、水杯设计 | 200 | 个 |
(三)预算总价345000元(含设计、制作、运输费全部费用)
二、参与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
(二)投标单位具备满足以上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并能到甲方工作地点进行服务。
(三)报名、资格预审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资质证明
2.报价单(附件一)
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附件二)
注:以上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被邀请供应商公章。
三、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21年9月18日
资格审查资料接收时间:2021年9月18日17:00前
符合条件的公司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2418房间提交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联系人:刘海鹰 联系电话:4607155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