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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内部审计项目议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8 10:06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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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选聘2家符合条件的会计事务所对卫健委机关及委属单位2020年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工作共分两包,其中第一包为市第一医院等10家单位,第二包为市第二医院等10家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会计事务所参与,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包的审计工作。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机关及委属20家单位收支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审计内容: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收入、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基本建设资金支出等审计内容。

二、参与选聘会计事务所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2020年度评级结果达到AAAA级以上且本企业职业注册会计师人数需达到10人以上。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职称证。

5.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医院财务、科研经费等审计的全部工作量,不得转包或聘请其他组织或人员参与完成,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向医院或者卫健委系统提供过审计服务。

7.报名、资格预审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等相关资质证明;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

4)审计费用报价单;

5)近3年为医院或者卫健委系统提供审计服务5份不同合同。

:1)以上资格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2158日至202158日。

资格审查资料接收时间:20205817:00之前。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2423房间提交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议价评审会议时间:2021510日下午1500(如有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报名合格企业)

议价工作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联系人:益茹、张君,联系电话:4606259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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