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会函〔2020〕949号)及内蒙古人社厅《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人社发〔2015〕133号)文件精神,我委对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关问题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 0471-4606265、4606783、4606480
附件: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