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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25 16:57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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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对标《呼和浩特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及要求,扎实完成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履行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法治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工作要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规范等重点工作汇报,审议相关制度文件、重大决策事项,2025年专题安排部署法治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次。印发《中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2025年工作要点》《中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指导清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法治常态化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行业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和党内法规等学习10次以上,开展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学法培训20次以上,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卫生健康领域热点法治问题解析专题讲座,邀请卫生法学知名专家授课,促进全市卫生健康委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及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部门及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全覆盖。

(二)切实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诚信建设

依法规范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行“柔性执法+信用监管”模式,落实首次免罚、集中整改约谈机制;通过“智慧卫监”系统平台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在完成国家下达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持续开展部门联合随机监督抽查。规范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告知服务,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公示管理及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双书同达”制度,落实行政管理信息“十公示”,2025年我委行政处罚案件共计29起、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5件,均按要求公示于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或信用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实现数据及时率、合规率、上报率100%。深化新型信用监管及信用奖惩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措施,将企业信用分级作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基础依据,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信用风险分类新型差异化监管机制,统筹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积极开展“信易医”守信激励工作,根据全市各领域守信激励对象名单或相关守信证明(道德模范、青城好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对守信主体开展“借用设施免押金”“协助挂号导诊”“住院押金减免”“先诊疗后付费”“出院手续容缺办理”五项核心措施,为诚信主体提供医疗服务便利。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积极推行在开展调任选任、评先评优、岗位晋升等工作中加强信用信息核查。

(三)严格规范履行部门法定职能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持续加强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逐项对照新修订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内容进行梳理调整,现有456个行政处罚事项,329个行政强制事项,471个行政监督检查事项,24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2个行政许可事项、13个行政奖励事项、5个行政确认事项、1个行政裁决事项、3个公共服务事项)。切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有序运行,关联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事项发布管理。推动“身后一件事”落地见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市具有开具医学死亡证明资质共151家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备案并领取UKEY。规范开展对涉及市场竞争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排查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强化依法行政制度落实

积极参与重点领域立法,牵头起草拟定《呼和浩特市院前急救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于12月5日正式公布,从体系建设、站点职责、车辆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系统规范本市院前急救工作,进一步通过立法形式加强该领域监管。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条件和必审内容。依法开展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涉及本部门7件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提出清理意见,其中本单位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制发文件继续有效5件、失效1件;本部门制发文件继续有效1件。

(五)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上一年度上报下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立项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制定和出台并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的作用,聘用法律顾问团队,提供法律保障,参与行政决策、日常重要事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项、合同协议等的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列席重要会议提出法律意见,引入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和责任,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签订2026年度《行政执法委托书》,逐项列明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委托权限与主要内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以及旗县区互查与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起来,加强多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强化打击整治效能。推进信息化执法平台建设,完成智慧卫监信息平台37类卫生执法文书审核、200余条卫生法律法规梳理审核上传,建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及卫生监督稽查模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编制计划清单12类,实现全领域覆盖。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动柔性执法,梳理形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监管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免罚事项7项,并列明具体免罚情形及配套监管措施,对15家企业实施免罚政策。推广使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以案释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管理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开设网上政务公开专栏,进一步畅通网上、移动终端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修订完善并公示《2025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政策解读,同时对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申请公开业务进行常态化维护,畅通网上政务公开申请渠道,期限内完成依申请公开程序,依法处理每一件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办结率100%。二是接受外部监督。承办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47件,答复率100%。依法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聚焦卫生监督队伍作风纪律与执法行为规范,开展内部和层级法制稽查和案卷评查活动,核查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质量、卫生监督任务完成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行政执法制度执行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

(八)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规范信访渠道,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对网投、邮寄等信访途径建立台账,做到“首接责任制”,接访人全程跟踪信访事项。为12家委属单位建立信访账号,压实责任,做好首接工作。持续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成立市卫生健康委接诉即办专席,大大解决市民诉求,减少市民等待时间及工单数量。深入排查整治医疗领域风险隐患,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及内部管理能力提升,强化各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处理医疗纠纷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途径帮助群众处理医疗纠纷事项,妥善化解医患矛盾。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全年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复议纠错率0。涉第三人法律诉讼案件2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