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促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委组织起草了《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监管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邮箱:hhhtwjwfgk@163.com。
附件: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监管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