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自治区卫健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现将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治工作主线,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加强,法治意识、依法决策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法治工作,确保工作的高效一致。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目标考核。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纳入《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印发了《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等系列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内容作为共性目标列入了对委属单位和旗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的考核指标,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体系制度更加健全。三是落实报告制度,加强经费保障。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委主要领导和班子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及时调整法律顾问费用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深入
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法治学习。制定《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全年组织集中学习16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专题辅导2次。二是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先后举办和参加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书记党课等专题讲座10余次。三是开展法治常态化教育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法治教育年度计划,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相结合,个人自学和集中培训相补充,通过党组学法、工作人员学法、领导述法、专家讲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
(二)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不断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力度。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疫情动态、复工复产、政策法规等方面宣传报道,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重点领域卫生监督执法,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内容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梳理政府规章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确保现行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有关规定。
(四)行政决策水平持续提高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系列文件,修订了《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细化了程序执行标准和要求。起草的《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制发从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到委党组集体研究,全程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在日常事务、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显著提升。
(五)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网络平台、办公场所公示栏、“信用呼和浩特”平台、协同监管平台等载体,对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方式、监督举报、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事后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打造运用“数字卫监、阳光执法”卫生执法信息化工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二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制定部门从轻、减轻、不予处罚“三张清单”共22项,并实时动态调整;践行“承诺”,指导企业签订《诚信守法承诺书》,卫生执法人员签订《柔性执法承诺书》,以行政指导、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激励市场主体自我纠错。
三是落实执法监督职能,开展内部和层级法制稽查和案卷评查活动。案件办理实行统一全程监督管理,建立执法工作台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优化职能减权放权工作,持续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积极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和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排查工作;深入推进“双随机”监管,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印发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动态调整更新“一单两库”,完成部门内抽查568户,跨部门联合抽查23户。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政府公信力持续提升。一是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通过“健康呼和浩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38条,通过“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微博公开信息573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答复率100%。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交办、督办、通报等工作机制,办理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19件、市政协提案40件。
(七)普法工作开启新局面
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以宪法宣传为重点,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活动。一是在“第五个健康促进月”、“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专题宣传活动,共发放750余份宣传资料,宣传培训用人单位劳动者1300余人次。二是借助“今日头条”、《内蒙古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呼和浩特晚报》、《北方新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宣传信息31条,新闻报道4次。三是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借助打击整治养老机构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共向27家养老机构和500余名老人进行普法宣传。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回顾我委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涉及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相继修订、颁布,相关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教育成效需进一步提升。一些医疗机构普法专业性、创新性不强,亟需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全面压实一把手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力度,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