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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实行“双实名、双报到”等制度

发布日期:2020-02-14 15:40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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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各项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针对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2月12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实行“双实名、双报到”等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实行弹性上班工作制期间,全市机关干部职工要实行单位、社区“双实名、双报到”等制度。
《通知》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管理所属干部职工,“看住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对干部职工所涉及的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的文件、表格签字背书。
同时,《通知》要求,在实行弹性上班工作制期间,干部职工要实行单位、社区“双实名、双报到”制度。执行弹性上班的干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不在单位上班的干部职工,要就近到小区、社区实名报到,接受社区的领导,按要求参与防控工作并向所在单位报备。在岗的同志,上班、下班都要实名制报到,机动到社区服务的,在向社区报到的同时,每天要向单位报告情况。外地返呼居家隔离的,要每天向所在社区及所在单位如实报告居家隔离情况。各机关单位对以上情况要排查清楚,切实掌握每一名机关干部的动向,坚决杜绝单位和社区两头不见人。
此外,《通知》要求,要严禁一切形式的聚餐聚会,持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严禁聚餐聚会的教育、引导和督查落实。对参加过聚餐聚会的人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详细了解有关情况,排除隐患,加强防护。对有异常状况的,要及时报告所属旗县区疾控部门,加强人员管控;并对尚未返呼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督促尽快返呼,并严格执行返呼后居家隔离14天要求。居家隔离期间严禁外出、严禁与同住人之外人员接触;同时,严禁疫情防控期间因私离开呼和浩特市域,确遇重大、紧急情况需离开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通知》 还要求,各地区各单位从2月13日起,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包括二级单位)人员,自1月23日以来,非共同生活、居住的2人及2人以上聚会聚餐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听从组织指挥、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等违反纪律的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呼和浩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