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还要求,各地区各单位从2月13日起,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包括二级单位)人员,自1月23日以来,非共同生活、居住的2人及2人以上聚会聚餐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听从组织指挥、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等违反纪律的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呼和浩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