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中医医疗广告审查业务调整为线上受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7 20:55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2026年5月7日起,中医(蒙医)医疗广告审查相关业务将调整为全流程线上受理,不再接收线下窗口纸质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http://zwfw.huhhot.gov.cn/zshb/网址,部门选择“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点击中医广告审查在线办理,进行法人注册后,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完整申请材料后提交;

2.结果出具:审查通过的,线上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不予通过的,在线告知理由。

二、办理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医疗机构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清晰、完整、有效,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2.广告内容须严格遵守《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3.取得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广告,广告中需标注审查文号,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咨询电话:0471-4606118



电脑版|触屏版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471-4612881

蒙ICP备16003084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1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489 号

党政机关